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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8-02-23 16:08:26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号:【

 

(连)卫(医设)许听告字〔2018〕1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凤舞铭居小区等业主 

本机关于 2018  1  9日依法受理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申请的 设置二级专科医院“连云港爱尔眼科医院”行政许可事项,并依法进行了审查。在审查公示期间,本机关收到了凤舞铭居小区等业主以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提出的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

2.本行政机关认为该申请事项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

3.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特此告知!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章)

2018年 2 月 23 

 

通讯地址: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人:江建萍联系电话:0518-8586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