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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2季度连云港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6 16:29:21 信息来源:委疾控处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连云港市卫健委组织完成了2021年第2季度的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全市共设50个监测点,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进行常规指标和氨氮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色度(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臭和味、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耗氧量(COD Mn法,以O2计)、挥发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肉眼可见物、硒、氨氮(以N计)。共检测水样50份(其中出厂水3份,合格3份;末梢水43份,合格43份;二次供水4份,合格4份)。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