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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乡镇(街道)” 待命名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06 09:59:30 信息来源:委应急办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乡镇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连卫应急函〔2018〕22号)规定,我委于11月22-23日组织专家分别对灌南县汤沟镇等9个乡镇(街道)申报的“连云港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乡镇(街道)”建设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评估。考核结果显示:汤沟镇、小伊乡、石桥镇、柘汪镇、洪庄镇、石湖镇、温泉镇、板桥街道、新浦街道等9个乡镇(街道)在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公共卫生监测排查、应急处置、社会动员等六个方面均达到《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乡镇(街道)建设标准》基本要求,拟予以命名。

为保证连云港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乡镇(街道)建设工作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我委决定对汤沟镇等9个乡镇(街道)进行命名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12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委应急办联系。联系电话:85820201,电子邮箱:lygswsjyjb@163.com。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