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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8年赴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及部分紧缺专业卫技人才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01 17:05:55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号:【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是连云港市市属唯一的传染病、精神病专科医院,是连云港市传染病救治基地、精神卫生指导中心,承担着连云港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任务,属于公益性质的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因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赴医学院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及部分紧缺专业卫技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8年赴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及部分紧缺专业卫技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四)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版)。

(五)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13日下午5:0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8年赴医学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及部分紧缺专业卫技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治处邮箱:lygfwzp2018@126.com,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联系电话+姓名+性别。请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三日内回复确认。联系人:杜老师、仲老师,联系电话:0518-85770779。

(三)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完成后,请于2018年3月17日上午9:00-11:30到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运动场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展位(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6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报名表》;个人简历(注明所学专业方向);2吋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18121639203。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监督举报电话:0518-81881120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zip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