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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连云港市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30 10:45:14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号:【

 

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以下简称《决定》),我委于2017年8月15日发布的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部分内容与《决定》不符,现予以撤消。依据此《决定》和省卫计委、省编办、省政务办《关于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2017〕3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重新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代理服务内容

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招标代理及相关服务,服务期为二年。

二、选取方式

公开遴选。

三、报名条件

1.依法取得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备案资格;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会计及内部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完成集中采购工作所必需的网上集中招标平台、网上采购平台、网上监管平台;具有丰富全面的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数据库。

3.具有开展集中采购代理服务工作相适应的医学、药学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4.具有代理市级以上规模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项目的成熟工作经验(2015年以来)。

5.近三年来无弄虚作假及围标串标行为,无不良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日期:2017年­ 10月 30日至2017年 11月 3日18:00止,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迎曙路66号公共卫生中心1904室。

五、报名材料及递交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连云港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报名表》(见附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所递交的遴选资料,一式八份,每份分别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由被授权人在遴选当天现场递交。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六、专家评审

组织相关专家根据综合评分指标对参选企业的资质情况、网络平台的建设及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信誉等能力进行综合打分。

七、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网址:http://wsj.lyg.gov.cn/

联系人:陆永国 电话:0518-85821681、80680713

附件:连云港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报名表附件.doc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