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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院打好监督“组合拳” 防控招标采购廉洁风险
发布日期:2021-01-29 15:56:33 信息来源:市第一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字号:【

为有效破解医院招标采购工作日常监督难题,市第一人民医院积极探索创新,下发《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监督办法》,明确规定监督原则、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有效促进各责任主体规范履职,实现监督精准化、常态化、标准化。

一是以机制创新整合工作力量。鉴于医院招标采购工作专业性强、资金量较大、项目多、周期长等特点,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定期联合审计处、规划财务部、行风办围绕招标采购前调研论证、招标采购文件制定、评标方法选择等分类抽选招标项目开展专项监督,向党委提交专题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同时,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招标及合同管理中心、审计处、规划财务部等招标采购工作监管部门,要即时将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扩展线索来源渠道,形成监督监管合力。

二是以知责明责强化责任履行。针对职能有交叉、监管有盲区等问题,进一步理清相关职能部门在招标采购工作中的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招标及合同管理中心、审计处、规划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对招标(商谈)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采购效益、落实资金收支预算、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管;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主体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情况进行监督,主要监督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及医院制度情况,工作人员有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理、调查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信访举报等。

三是以方式转变提高监督效率。为解决信息不对称、纪检监察干部相对不够充足、坐等问题线索等问题,定期向投标人(商谈申报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机构主动了解相关情况,向现场投标人(商谈申报人)公开信访举报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在开标、评标、商谈现场公示廉洁工作纪律,与现场招标采购项目申请人签订廉洁承诺书,开展“提醒式”监督;关注发挥职工监督作用,督促招标及合同管理中心定期通过OA等途径公示设备、信息、物资、基建、服务等招标采购结果,强化院务公开工作,延伸监督的触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