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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35/2023-00014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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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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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1-17 15:26:2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连云港市卫健委办公室负责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为http://wjw.lyg.gov.cn/lygswjw/)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5820200,传真0518-85820236,邮箱:5414985@163.com,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迎曙路66号公共卫生中心,邮政编码:222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公开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卫健委予以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本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部门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卫生监督检查、疫情防控等政府信息88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71条,政务动态信息35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60条。政策解读4次、1期政策简明问答栏目。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规章,新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新公开2件、对外公开2件,公开率100%。2022年本机关在政务服务网、委官网发布的行政许可16项,处理决定数量2815件;行政处罚143项,处理决定数量122件;行政强制权力6项,处理决定数量0。2022年本机关处理许可、处理处罚、处理强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1项、5项、0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机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2022年度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9条,当年办结9条,及时率、规范率、满意度均为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抓好政府信息管理,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文件制发程序,明确公开属性和理由,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做到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提升官网建设水平,优化首页、政务公开、领导信息及疫情防控等页面,新建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栏,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通过微信发布信息1803条,参加市政府新闻办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3场,持续宣传卫生健康行业工作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实时跟进推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2022年,由本机关收取的,收录进《江苏省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目录》的收费项目为0项。2022年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项。

(七)政府集中采购情况。2022年,我委集中采购项目共6项,采购总金额为286.92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政务新媒体建设不够规范。二是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不够及时,解读方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五公开”工作。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完善全县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新媒体运营等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