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35/2021-00014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1-01-15 |
文号: | 其他〔连卫〕2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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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2020年以来,连云港市卫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照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履行职能,强化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治理能力
今年以来,我委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全年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制度基础、完善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事项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配合抓,切实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年初根据省卫健委下达的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工作部署,制定下发《2020年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解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序时进度和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综合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保持与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深入开展普法守法
在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联席会议暨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会上,我委作交流发言。完成“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全面梳理卫生健康系统“七五”普法8大项37小项184条实施情况,委法规处被连云港市市委,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市司法局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全市“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认真围绕活动主题,运用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出浓厚的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氛围。开展第三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考试方式、参考流程告知本系统全体党员,迅速在本系统全体党员中形成了考法促学的热烈氛围。各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线上线下共同发力,通过集中推送活动主题海报、微信页面、二维码等方式,集中组织宪法、党章、民法典、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卫健系统各级支部还注重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学习宣传。目前,系统内在职党员已全部完成了网上考法并取得优良的考试成绩。
3.强化法治知识学习培训
坚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发《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计划》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民法典》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集体学习4次。在全系统建立了科级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和法治能力测试制度,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形成强烈的法治导向。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医疗人员的培训、继续教育和日常业务培训中,学法用法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竞聘上岗的依据。
市卫健委在全系统多次举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和线上培训,邀请专家围绕相关内容解读。制发《连云港市卫生行政执法“模拟法庭”技能竞赛活动方案》(连卫法规〔2020〕2号)通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的方式形成双向性、参与式的知识互动,提升培训实效。委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学法、普法、用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和宪法。
4.加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加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凡是被列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的重大事项在提交会议研究前,都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今年以来共对规范性文件3件,合同4件,战略合作协议1件进行了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报备,全程留痕,立卷归档。2020年开展了涉及自贸区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规章、民法典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专项清理活动,共对市政府制发的22份规范性文件和我委2015年至今仍在生效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废止15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5.全面建立部门法律顾问制度
完善卫生健康部门法律顾问队伍,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目前,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和市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覆盖。我委的法律顾问已常态化参与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办理,复杂信访事项和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及相关工作的法制审核。今年,邀请法律顾问分别面向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举办2场医疗机构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委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11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应诉案件1起,重大处罚案件审核2起,参与听证3起(行政复议听证1起,重大行政处罚听证1起,行政许可听证1起)。
6.严格执法,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组织开展2019年度优秀案例选评工作,形成并下发了2019年度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例评查情况的通报;在全市19年度优秀案例选评工作基础上,召开了案例研讨会以案释法,并在会上进行授课交流。2件行政执法案例在2020年分获2019年度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例优秀案例一等奖和三等奖,并被省卫生监督所通报表彰。
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目前采用的执法记录仪,可以接入省卫生监督远程指挥系统,实现音视频资料传输。2020年6月份和9月份,市卫健委在市司法局举办的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两法衔接工作培训班、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落实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交流发言,并就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和视频展示播放。
(二)依法防控,完善卫生健康法治治理体系
2020年市卫健委不断加强卫生健康法治治理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救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等三大体系建设,依法强化疫情防控;积极启动市疾控中心异地新建等重点项目,加快补齐预防救治体系短板弱项;务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强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矛盾;创新功能区卫生健康管理体制,实现法治惠民。
1.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响应制度,强化公共卫生管理
进一步完善全市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对预案及时梳理、评估,并组织培训、演练,完成《连云港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连云港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从构建卫生健康法治治理体系的高度出发,积极形成更高水平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不断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线。
总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在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后,依法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策略,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四早”措施,10月14日举办全市卫生应急法治培训班,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培训;制定《关于印发传染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监督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应对新冠肺炎局部小规模疫情工作预案》依法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响应制度,依法、科学、细致、有效地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公共卫生管理,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为抓手,积极探索公共场所许可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印发《连云港市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连卫信用〔2020〕2号),对重点公共场所管理相对人实行信用管理,提高公共场所责任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建立与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制相配套的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高质量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中心《公共场所许可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追踪评价》项目。
2.创新卫生健康管理体制,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创新功能区卫生健康管理体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功能区卫生健康管理体制的意见;市政务办和我委联合申报的“公共场所零材料立即办理”入选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创新实践案例,省卫健委拟在全省推广;积极创新功能区卫生健康管理体制,推动市政府出台相关意见,组织申报全省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我委“健康宝贝工程有效提升出生人口质量”被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评为19年度全市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并吸纳护理院、康复医院参与,推动医联体内资源共享和结果互认。建立健全医联体运行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医联体内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双向转诊等上下贯通。目前医联体工作在全省处于前列。市区,由市属6家三级医院牵头,组建成6个医联体,覆盖城区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县域,灌云县和赣榆区两个国家级试点单位,均已出台县域医共体建设方案,进入试运行阶段。
3.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
连云港市卫健委认真贯彻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将“依法治院、依法行医、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贯穿公立医院管理工作全过程。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医院法治建设指标体系,整合全市市属公立医院的法治工作网络,外聘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好具体法律事务,形成了专、兼结合的医院法治人才队伍。市一院、市妇幼保健院设立专职法务部门,聘请律师事务所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握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不断深化医院法治建设内涵。加大医疗安全、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净化行业风气,大力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全方位加强以“无红包医院”为品牌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挥调处机制,健全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与公安机关形成联动,创建了示范性警务室,建起立体式治安网络。今年以来,市属公立医院在业务量增多,疫情防控任务加重的情况下,医疗纠纷同比显著下降。市立东方医院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实现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及疾病防控数据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运行。市中医院定期邀请法院医疗纠纷专审法官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深入临床一线开展纠纷防范与化解的专题知识巡讲,全院上下形成了“依法执业、防范风险”的良好氛围。
4.加强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行政复议应诉质效优良
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印发《关于成立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关于成立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调解专家库的通知》,成立连云港市卫生健康行政调解委员会及专家库;继续开展医责险共保工作和医疗风险互助金制度,招标专业保险经纪公司,与海州医患纠纷人民调处服务中心紧密合作,构建医患纠纷调处“医责险+人民调解”的统赔工作模式;疫情期间,探索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制发《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衔接机制。2020年以来我委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达100%,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我委行政复议决定书,被司法局评为2020年度全市优秀行政复议决定文书二等奖。
5.规范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强化新冠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我委认真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出台《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规范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依规防控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县区均按时限要求,发现病例后2小时完成网络直报,及时报告率100%,审核及时率100%。,全市病例个案流调率及24小时内调查完成率均达100%。2020年全市累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6起,各县区疾控均第一时间赴现场指导处置,未发生因处置不利造成的疫情传播。
疫情期间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工作的通知》,要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执法工作指引,有效开展公共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印发《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在全系统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至2020年底强化对8类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对3类场所环境监测,对5224份冷链食品(含外包装)、环境、从业人员样本完成抽样检测。依法督促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扎实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应对工作,对全市19家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展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情况现场督查,约谈建设进展缓慢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三)简政放权,推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20年,市卫健委以“简化(规范)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服务群众干事创业”为主线,从健全机制、优化流程、夯实基础、强化监督等几个方面入手,推进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告知承诺制工作举措,卫生许可服务减证便民、事中事后监管跟进对接、信用管理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以规范、透明的卫生行政审批服务营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推动卫生健康审批便民服务再上新水平。
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年度会议,我市作了题为《聚力“证照分离”改革实践创新,以更好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交流发言;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因工作成效突出,被省卫健委发文表彰;市政务办和我委联合申报的“公共场所零材料立即办理”入选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创新实践案例,省卫健委拟在全省推广;疫情期间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网上受理,现场评审,承诺发证”,得到省卫健委充分肯定,并被省、市多家媒体报道。
1.疫情期间开通消毒产品审批“绿色通道”
在疫情期间,为有效解决我市消毒剂短缺的现状。委行政服务窗口临危受命,承担我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工作。窗口人员加班加点,主动开通消毒产品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审核、当天发证,保证企业尽快投产;同时启动部分消毒剂类产品紧急上市审核程序,保证此类产品尽快上市销售。
2.积极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增强自贸区的国际竞争力。召开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推进会,推进自贸区行业内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在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动自贸区实行诊所备案制,优化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审批等事项的服务方式,开展信用监管并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工作。
3.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
排查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提升涉企经营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为76.42%、即办件事项占比32.14%,均超过省、市(75%、30%)的要求。
4.创新监管方式,审管联动,信用制约
与市政务中心联合,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为试点,企业可以在网上通过实施告知承诺制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核查其实际情况与承诺是否相符,并与企业信用挂钩,如企业对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则不得申请其它信用承诺办件。
5.落实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
根据《关于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要求分批次做好标准化业务项认领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市政务服务“应进必进”工作推进会精神,及时认领政务服务事项、维护办事指南。根据“四级四同”要求,动态调整权力事项和编制办事指南,根据省级事项标准化清单,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调整业务办理项,推进办理材料标准化,统一规范材料的名称、来源、类型、形式、依据等,形成标准化材料清单。共认领、维护行政许可等六类政务服务事项112项,全部实现在线服务,认领及维护完整率均达100%。
6.全面推进“一件事”改革
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持续围绕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开展“一件事”改革。制定并落实《连云港市卫健委推行“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我要开美发、美容店”、“我要开特色门诊(诊所)”、“我要开非营利性医院”等高频事项制定并逐步完善、上报“一件事”审批环节和流程、“一件事”事项审批时间和申请材料。对本系统内“一件事”审批环节和流程进行再造,提升了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截止2020年12月21日,市卫健委行政服务窗口共完成各类卫生行政许可4085件,其中医师执业许可1327件,医师资格证书409件,护士执业许可1991件,医疗广告审批31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准入96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5件,放射诊疗许可9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93件,涉水产品卫生许可3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34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10件,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1件,麻醉品印鉴卡审批56件;行政其他(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41件;行政确认(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3件,行政奖励(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20件。所办事项均在期限内办结,实现了零差错和零投诉。
存在问题:2020年,我委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卫生健康法治部门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行政执法是一项常态工作,由于受制人员编制不足,导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处理;二是法治宣传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不浓。市、县区卫生健康系统虽然在法治宣传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受到宣传内容和方式的制约,让这些法律做到人人知晓还有一定难度,法治宣传工作任重道远;三是各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公立医院间法治机构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与新要求新任务不相适应。
二、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连云港市卫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健康连云港和法治连云港建设为总揽,自觉服务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局,积极适应职能转变新形势,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制度体系,不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把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贯彻到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老龄保障、监督执法等各领域各环节,做好“学普教宣”、“立废改释”、“守思用行”、“监管督查”四个方面,着力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强化法治保障,防止疫情反弹。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全国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强化法治保障,全面梳理排查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短板漏洞,坚决防止疫情出现反弹。
(二)全面落实卫生健康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以中心组学习、领导办公会学法为龙头,首先从领导学法抓起,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构建长效学法机制。重点加强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医疗卫生人员等对象的教育,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形式,进一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责任,推动全系统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
(三)做好复议应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研、公开听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调解、和解、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积极拓展行政复议功能,推动行政复议功能向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前端”和行政复议结果运用的“后端”延伸。研究制定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规定,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咨询、论证等方式听取相关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的意见,提高案件办理工作质量。
(四)实现医疗矛盾纠纷化解处置的法治化。定期总结,分析原因,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健全医患矛盾和纠纷化解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和谐的医疗环境。
(五)紧紧围绕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开展补短板、强弱项。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职责。重点排查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职能是否清晰;“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是否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全部取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加强信用监管情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情况,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六)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研究。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试行)》要求,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相结合,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和基础性作用。
(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和“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证便民”的要求,梳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等六类具有审批性质的权力事项申请材料,减少繁琐环节和手续,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市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要求,逐项制定措施,分类推进改革,使企业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