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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5 22:06:3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阅读次数: 字号:【

连政办发〔201594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

市区“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市区 “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12


连云港市市区 “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改善我市市区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网吧等“六小”行业环境卫生状况,实现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六小”行业规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城市品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水平为目的,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改变“六小”行业的卫生现状,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高“六小行业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卫生意识。其中“六小”行业证照持证率达95%以上;主要卫生状况合格率达85%以上;卫生管理制度上墙,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整洁;各功能区域齐备、布局合理,标示标识清楚,无店外出摊现象;“六小”经营单位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六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整治工作。

长:董春科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卫计委主任

市卫计委党委书记、副主任

员:宫赣榆区政府副区长

曹明丽 连云区政府副区长

陈永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

主任

李君生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

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邓琳琳市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茅中余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察

局局长

茆庭春市城管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行

政执法局副局长

朱其远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李春翔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市卫计委党委书记周炜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随政府机构改革要求作相应调整。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小餐饮店、小宾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等行业专项整治,逐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经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其中小餐饮店的整治职责随监管职能的调整而调整)。

(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六小”行业门店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取缔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对“六小”行业破损或陈旧的门面要督促业主及时修补清洗,取缔无证流动摊贩和拆除有关违章建筑。

(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做好小歌舞厅、小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整治达标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商场超市和有形市场内小副食、小熟食、小蛋糕店等现场制售食品经营单位和市场、商场外小食品店的日常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台账索证制度,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不达标的“六小”行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项目准入把关,工商、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审批“六小”行业前应当征求区环保部门意见;环保部门负责查处不按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要求设置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

(六)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在整治工作中的暴力抗法行为,为“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七)各区负责做好“六小”行业整治、取缔等工作,各街道(乡镇、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需整治的“六小”行业调查登记、督促整改、思想劝导等工作。

五、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从20156月至12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615-630日)

1.建立组织机构。各区、相关部门成立相应整治机构,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

2.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整治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区、各部门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1次工作情况。

3.宣传发动和培训。各地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整治氛围。组织人员学习,明确整治的目标、意义和任务,熟练掌握“六小”行业卫生标准。

(二)摸底整改阶段(20157月至8)

1.调查摸底。根据职责分工,各区、各职能部门要集中时间和人力,对全市范围的“六小”行业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调查,摸清 “六小”基本情况,进行造册登记。调查摸底情况于620前汇总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排查。各区、各职能部门对照行业标准,对所有“六小”行业单位按照“合格”、“有望合格”、“难以合格”三个档次进行梳理排查。

3.督促整改。在调查摸底的同时,逐一送达《整改通知书》,告知整改内容、时间,指导“六小”行业经营单位对照标准整改,督促“六小”行业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证照,限期达标。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59月至10月)

1.示范引领。各地在合格的单位中重点培育一批亮点示范单位先行试点,通过现场会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2.联合检查。对“有望合格”单位下发再次整改通知书责令继续整改,对“难以合格”单位依法进行联合取缔。各区每月组织1-2次联合执法,对拒不改正的“六小”行业单位进行集中取缔,全面清除“钉子户”。

3.督促指导。市各部门适时组织督查,指导各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四)提高考核阶段(201511 月至12月)

全面总结前三阶段的工作成效,各区、各有关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认真梳理工作经验,优化行业布局,疏通就业渠道,建立“六小”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工作标准

(一)小饮食店(含小食品店)

1.卫生制度健全,相关证照及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齐全,悬挂于醒目位置,有禁止吸烟标识。

2.选址及布局流程合理,经营加工场所相对封闭,地面、墙壁、天花板符合要求,水池数量达标。

3.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公开信誉等级,便于社会监督。

4.“三防”设施完好,病媒生物控制达到规定指标和要求,洗消、保洁、冷藏设施达标。

5.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相关食品安全制度。

6.室内外(操作间)环境整洁,货物存放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废弃物容器加盖密闭,及时清理,保持外观整洁。

7.油烟、污水处理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隔油池等环保处理设施,废气经专用管道高空排放。

8.加工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小美容美发店

1.卫生制度、消毒制度健全,相关证照及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齐全,悬挂于醒目位置,有禁止吸烟标识。

2.从业人员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

3.设有专用消毒药械(如电子消毒柜、高压锅、酒精、84消毒液等),用具用后消毒,并做好记录。

4.配备皮肤病、头癣患者专用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单独存放、用后严格消毒。

5.设立专用染/烫发场所,保持通风。

6.理发工具、用具做到一客一洗一消毒。

7.“三防”设施齐全,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并有记录。

8.店内环境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三)小旅馆

1.卫生制度、消毒制度健全,相关证照及有效健康证明齐全,悬挂于醒目位置,有禁止吸烟标识。

2.从业人员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

3.设有公用物品消毒间和设施。

4.配备的脸盆、脚盆要做好标记和消毒。

5.床上用品一客一换并有记录;提供的床上用品须经洗消,感官性状良好,无毛发、无污迹、无异味、无潮湿感。

6.“三防”设施齐全,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并有记录。

7.店内外环境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8.提供的洗发水、沐浴液、安全套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小浴室(含洗浴、足浴)

1.卫生制度、消毒制度健全,相关证照及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齐全,悬挂于醒目位置,有禁止吸烟标识。

2.从业人员工作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

3.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4.入口处设有禁止患有皮肤病、性病患者就浴的醒目标志。

5.浴池每天放水后清洗、消毒并记录。

6.“三防”设施完好,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并有记录。

7.店内外环境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8.室内机械通风良好,空气清洁。

(五)小歌舞厅

1.卫生制度、消毒制度健全,相关证照及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齐全,悬挂于醒目位置,有禁止吸烟标识。

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3.设置消毒间(柜),口杯、茶杯等用具消毒规范。

4.场(室)内机械通风良好,空气清洁。

5.营业场所噪声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6.“三防”设施完好,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并有记录。

7.店内外环境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六)小网吧

1.有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室内空气无异味。

2.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有管理人员劝阻吸烟。

3.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或饮料标识齐全,不过期,不变质。

4.店内外环境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开展“六小”行业规范整改工作。市卫计委牵头,市城管局、文广新局、工商局、环保局、公安局共同参与。各地、各部门层层分解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保证责任到人。各县参照此方案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同步开展辖区内“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整治力度。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类指导、以人为本”的要求,克服畏难情绪,提高“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执行力。针对不同行业,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加强“六小”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提高“六小”行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守法和卫生意识。

(三)强化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辖区内行业和市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建立“六小”行业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的“六小”行业违法行为,要专案管理、一查到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工作制度。每两周报告一次工作信息,做好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收集和整理,定期将整治信息报送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办公室工作例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分析决策部署。建立督导检查制度,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全力推进整治工作进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片包干、明确责任,高质高效完成整治任务。

(五)巩固整治成果。“六小”行业监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区、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要合理规划“六小”行业布局,积极引导“六小”行业提档升级。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使“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常态化,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席会议、集中取缔等“六小”行业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六小” 行业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