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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灌云县下车镇等6个乡镇(街道)为“市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乡镇(街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5 20:51:12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号:【

     连卫应急〔20162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

按照《关于开展乡镇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连卫应急〔2015〕2号),根据乡镇(街道)申报,所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复核推荐,我委近期组织专家分别对申报地区建设卫生应急工作规范乡镇(街道)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

评估组听取了乡镇(街道)的工作汇报,现场查看了工作台账、信息系统和物资储备,开展了群众卫生应急知识调查。评估组认为,灌云县下车镇、东王集乡,灌南县堆沟港镇,赣榆区赣马镇,海州区锦屏镇和连云区墟沟街道等6个乡镇(街道)在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公共卫生监测排查、应急处置、社会动员等六个方面均达到《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乡镇(街道)建设标准》基本要求。2016年1月13日—20日,我委在委网站上对灌云县下车镇等6个乡镇(街道)进行命名前公示。截至20日24时,我委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对灌云县下车镇、东王集乡,灌南县堆沟港镇,赣榆区赣马镇,海州区锦屏镇和连云区墟沟街道等6个“市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乡镇(街道)”予以命名。

希望新命名的卫生应急规范乡镇(街道)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长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确保建设成果长期巩固、不断深化和持续提高,科学、规范开展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为保障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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