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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6 09:50:21 信息来源:委药政处 阅读次数: 字号:【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根据省卫计委、省编办、省政务办三部门《关于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和省卫计委《2018年全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把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

(一)提高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重要性认识。近年来,医用耗材的购销已成为卫计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重灾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高度关注,作为行业及部门督查、整改的重要内容。医用耗材的网下、目录外、自主定(议)价等采购行为是导致腐败行为的源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规范管理,按要求开展医用耗材进行集中采购工作,主动预防遏制医用耗材购销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认真学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连云港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采取上限价挂网方式,分三个批次实施,于今年4月底已全部完成市级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任务,共计入围产品64188个。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省管高值与市级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统一平台采购,执行省市确定的医用耗材目录与价格,规范网上采购行为。

二、严格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流程

(一)市级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流程。根据省卫计委要求,市级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结果将移至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集中采购,市级医用耗材正式切换到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之后,原有市级医用耗材采购平台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需通过江苏CA、帐号、密码登录省平台统一采购市级医用耗材,初步定于201871日切换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阳光采购。

(二)省管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流程。省管高值医用耗材仍然使用各医疗单位原有的江苏CA、账号、密码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阳光采购(原有的江苏CA、账号、密码同样适用于市级医用耗材在省平台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的目录与价格以平台数据为准,部分高值医用耗材在市级开展价格谈判后,确认的目录与价格将适时调整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各单位采购使用。

三、 加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管

(一)坚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强化执行力和落实力,严禁网下采购、目录外采购、二次议价等违纪违规行为,采购使用特殊临床急救必需的等非中标医用耗材产品按规定程序做好备案手续存档,确保全部采购环节阳光操作、公开交易、交易结果可查、可追溯。

(二)做好市级医用耗材平台采购切换工作。市级医用耗材即将切换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做好江苏CA证书办理与安装工作,熟悉新采购平台的功能与操作流程,组织开展操作手册的学习与培训。市级医用耗材在省平台正式执行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同步调整所用医用耗材价格与平台一致,已入围的库存产品要同步按新标价格销售,医用耗材盈亏由各单位与供货企业协商解决,库存未入围产品原则上在切换省平台采购一个月内处理完毕。

(三)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项整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省市统一要求开展医用耗材及检验检测试剂日常采购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采购、保管和使用管理。各县区卫计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督导,同时注重对医用耗材经营企业的考核管理。市卫计委将组织督查组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项督查,对网下采购、目录外采购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当事人及单位领导责任。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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