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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35/2023-00038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3-03-20
文号: 连卫办〔2023〕12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花果山卫生英才”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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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花果山卫生英才”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3-20 18:20:15

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花果山卫生英才”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连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连云港市“花果山卫生英才”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花果山卫生英才”计划,进一步严格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作用,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市“花果山卫生英才”的德才表现、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工作业绩,加强对市“花果山卫生英才”的管理、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大力实施花果山卫生英才计划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连发〔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花果山卫生英才评审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连卫办〔2022〕34号,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自觉遵循“四个面向”目标方向,以“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为总方针,以引领发展、成就人才为根本目的,以“真心爱才、悉心育才、精心用才”为主基调,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市“花果山卫生英才”的政治素质和工作绩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市“花果山卫生英才”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

三、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实现对市“花果山卫生英才”的动态管理和合理使用,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医疗卫生学科人才,建设更加优化、更具活力、更高效率的卫生人才队伍。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坚持分类分层考核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原则。

五、考核内容

以人才从事岗位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对人才的日常表现、医德医风、专业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完成年度工作量、廉洁自律等进行考核。

六、考核类别与指标

采取个人自评、专项考评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人才考核等次,详见附件。

(一)个人自评

人才接受考核时需向申报单位提交《考核对象自评表》,全面总结个人年度医德医风、完成年度工作量、专业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

(二)专项考评

专项考评包括基础考核和岗位关键指标考核。基础考核包括思想政治、劳动纪律、团队协作、职业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岗位关键指标考核依据分类分层考核原则,重点考核如下内容,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分类考核

分层考核

重点考核内容

考核主体

临床医技

市“花果山卫生英才”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

专业理论知识水平;执行核心制度、病历医嘱处方及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手术质量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特殊和常规检测、检验、检查技术的掌握程度及诊断报告质量;医疗仪器、设备性能的操作规范和熟练程度;医学新技术引进;科研论文和教学能力;医德医风建设等。

申报单位

护理

市“花果山卫生英才”骨干人才

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执行;护理操作技能;医嘱执行情况;护理文书书写质量;科研论文水平;教学能力;医德医风建设等。

申报单位

(三)满意度测评

由申报单位组织考核对象所在科室人员和考核对象所服务的部分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具体测评指标详见附件。

七、考核周期

市“花果山卫生英才”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培养周期为3年,进入培养周期后,第一年实行以评代考,第二、三年每年下半年考核一次,实行政治素质和工作绩效全面考核。

八、考核计算

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专项考评70分,满意度测评30分,个人自评不计入总分。

(一)专项考评

基础考核满分100分,占专项考评分数的40%;岗位关键指标考核满分100分,占专项考评分数的60%。

考核分值=基础考核分×40%×70%+岗位关键指标考核分×60%×70%。

(二)满意度测评

1、临床医生所在科室人员满意度测评满分100分,占满意度测评的50%;临床医生所服务的部分人员满意度测评满分100分,占满意度测评分数的50%。

考核分值=临床医生所在科室人员满意度评分×50%×30%+临床医生所服务的部分人员满意度评分×50%×30%。

2、除临床医生外考核对象所在科室人员满意度测评满分100分,占满意度测评的100%。

考核分值=除临床医生外考核对象所在科室人员满意度评分×100%×30%。

九、考核机构与职责

市“花果山卫生英才”考核工作在市“花果山卫生英才”评审考核委员会领导下进行。评审考核委员会下设领导小组、初评小组、纪检监察组和专家组。

(一)评审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

组 长:周 伟 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陈 志 市卫健委主任、党委副书记,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肖 双 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人才办副主任

刘 蓉 市卫健委副主任、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成 员:曹 勤 市卫健委组织宣传处处长、四级调研员

魏 燕市卫健委组织宣传处一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组宣处,曹勤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委人才办、市卫健委组宣处和各申报单位人才工作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

职责:评审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各类、各层次人才的考核指标;承担日常的考核组织、指导、服务工作;监督、复核、协调、处理申诉工作;结果汇总、分析、总结;建档及结果运用等。

(二)评审考核委员会初评小组

评审考核委员会初评小组由各申报单位人才工作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评审考核委员会初评小组根据考核指标,收集、整理考核对象的日常表现,包括个人自评、医德医风、完成年度工作量、专业学术水平、业务能力、所在科室人员和所服务的部分人员对考核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初评并形成台账资料。

(三)评审考核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评审考核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委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评审考核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核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考核对象进行廉政审查。

(四)评审考核委员会专家组

评审考核委员会专家组由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届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培养对象、市“521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培养对象、省市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正高聘任满5年以上专家组成。

职责:评审考核委员会专家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初审和台账资料,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实施独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等工作,并对所提出的考核意见承担相关责任。

十、考核程序

(一)考核对象个人自评

考核对象填写《考核对象自评表》,并按照考核指标,准备基础指标和岗位关键指标完成情况的台账资料。

(二)评审考核委员会初评小组初评

申报单位人才工作业务处室按照考核指标,收集《考核对象自评表》;组织考核对象所在科室人员和所服务的部分人员对考核对象开展满意度测评;根据考核对象提供的基础指标和岗位关键指标台账资料,结合日常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进行初审,将台账资料、《考核对象自评表》《满意度调查问卷》《考核对象汇总表》,和初审结果一并报评审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审考核委员会专家组考核

评审考核委员会专家组根据评审考核委员会初评小组上报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可重新核定考核分,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评审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审考核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监督审查

评审考核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查询考核对象廉政档案、信访举报记录、案件初核情况等资料,并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五)评审考核委员会公示

评审考核委员会对审查后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考核等次及考核要求

(一)考核等次

市“花果山卫生英才”考核需得出考核分值,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卫生领军人才合格分数为70分,卫生骨干人才合格分数为60分。

(二)考核要求

1.评审考核委员会专家组专家要服从评审考核委员会的管理与监督,在评审之前,如专家发现与申报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应主动申请回避;

2.评审考核委员会专家组专家在评审考核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市卫健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报告;

3.评审考核委员会专家组专家不得发表具有倾向性、诱导性意见,不得对其他专家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4.评审考核委员会初评小组、评审考核委员会专家组应自觉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工作情况,不得私自记录、抄写、复印评审内容。

(三)其他要求

年内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一票否决。

1.考核期内,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经查属实,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学术、业绩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实认定的;

3.考核期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或存在违背学术和医德医风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拒绝配合或刻意干扰评审考核、监督管理工作的;

5.因违法违规受到处分或其他不适合享受人才政策的。

在考核过程中,评审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负责考核原始评价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评审考核委员会初评小组工作人员、评审考核委员会专家组专家对考核对象的评议,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评审考核委员会初评小组工作人员、评审考核委员会专家组专家必须对自己做出的评价结果负责。

具体申诉流程如下:

考核对象如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审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考核申诉表》,详见附件。申诉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申报单位、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评审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考核对象申诉后,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原则上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意见。

公示期内没有提出申诉的,视为无异议。

十三、考核结果运用

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申报各类人才项目、资助资金等挂钩,考核合格者按照《关于确定连云港市花果山卫生英才计划资助对象的通知》标准发放资助资金,不合格者取消当年资助资金。

附件:1.连云港市“花果山卫生英才”基础考核表.docx

2.连云港市“花果山卫生英才”岗位关键指标考核表.docx

3.考核对象所在科室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docx

4.临床医生所服务的部分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docx

5.考核对象自评表.docx

6.考核对象汇总表.docx

7.考核申诉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