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首页 其他
索引号: 14252735/2021-00068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1-04-13
文号: 连卫办监督〔2021〕7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全市“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关于做好全市“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4-13 11:41:49

各县区卫健委、总工会,各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卫健委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省卫健委办公室、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职健〔2021〕3号),现就做好全市“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职业健康达人”是指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职业健康达人”应当符合《“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见附件1)提出的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等4个方面14条标准。

二、评选方式

“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面向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所有用人单位,按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工会组织结合健康企业建设、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等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负责辖区内活动的组织实施。

参加活动的用人单位可在《“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细化标准,重点面向一线劳动者组织开展活动。鼓励医护人员、教师、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公交物流从业者等职业人群以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为契机,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防治,扩大职业健康保护范围。

三、实施步骤

(一)单位推荐

参加活动的用人单位要鼓励职工参与“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宣传《“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并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对职工加强职业健康保护知识培训。对在培训中表现优异的职工择优推荐。

(二)县区评审

1.形式审查。县区卫健部门和县区工会要建立活动组委会,形成完整的评选方案。评选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参加活动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对企业择优推荐的人物事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专家评审。活动组委会可以邀请专家,通过实地走访、理论考评、技能展演等多种方式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参评人员的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等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评审。

(三)市级表彰

市卫健委和市总工会将对上报的健康达人进行复核筛选,并统一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将评选活动作为推进健康连云港建设,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市属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用人单位要以开展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活动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要将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作为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申报健康企业建设的用人单位必须开展“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员工总数少于100人的用人单位,通过评选的“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2名;员工总数100-1000人的用人单位,通过评选的“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员工总数的2%;员工总数大于1000人的用人单位,通过评选的“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20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活动。要把开展本活动与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关注接触粉尘、噪声、化学毒物、放射性危害一线劳动者,推进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企业率先行动。要与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结合起来,关注易患工作相关疾病的职业人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率先开展活动。要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形成部门协同、企业支持、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

通过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劳动条件,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及以上,努力实现在岗劳动者职业病发病人数和工作相关疾病发病人数持续下降,有效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三)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评选氛围。要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带动。要把活动与健康科普、《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机构、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传播作品征集、“安康杯”竞赛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各级工会组织要注重发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等先进人物在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用人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可作为参评“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和优秀组织个人等荣誉称号时的参考。用人单位要按照《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通知》(国健推委发〔2019〕1号)要求,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达人”给予适当奖励。

从 2021年起,每年9月30日之前,各县区卫健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工会要将评选活动开展情况和《连云港市“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附件2)分别报至市卫健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处、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市卫健委各直属单位通过内部评选,将推荐人选报至市卫健委。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将适情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突出的将推荐至省卫健委、省总工会进行表彰。

市卫健委联系人:王雯,联系电话:85820691,电子邮箱:lygwjwjdc@163.com

市总工会联系人:申竣尹,联系电话:85415326,电子邮箱:lyglbb@126.com

附件:1.“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doc

2.连云港市“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doc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连云港市总工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