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 市卫健委 更新时间:2019-10-24

为了推进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加强和改进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委编制了《连云港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在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yg.gov.cn)或本委网站(wjw.lyg.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机构概览。包括本委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政策法规。包括本委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本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

4、工作动态。包括本委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政信息。包括本委财务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药品招标采购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省市下达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本委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本委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及其他经营者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本委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委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本委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依据、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委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委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委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委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市卫健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迎曙路66号

联系电话:0518-85820200

传真号码:0518-85820236

邮政编码:222007

电子邮箱:5414985@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委提出申请的,填写《连云港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委领取,也可以在本委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委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本委网站(wjw.lyg.gov.cn)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委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委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本委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委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委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委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委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委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委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518-85820200

传真号码:0518-85820236

通信地址:连云港市卫健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222007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机构概况
部门名称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部门编制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编制54名,其中行政编制4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4名,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33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行业工会主席1名),副处长(副主任)14名。

联系方式

电话:0518-85820200;0518-85820236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迎曙路66号公共卫生中心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15:00—18:00)

部门职能
贯彻实施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负责健康连云港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研究提出健康连云港建设的政策建议、制度措施和职责分工并协调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的建议。贯彻实施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纳入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新闻发言人
姓名

李秀连

联系电话

0518-80689202

内设机构
处室名称

办公室

处室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处室负责人

刘永波

处室电话

0518-85820200

处室名称

组织宣传处

处室职能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性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考察;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系统内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具体承担意识形态管理、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处室负责人

曹勤

处室电话

0518-80680733

处室名称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

处室职能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与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协调指导直属单位基本建设。
处室负责人

闫德才

处室电话

0518-80689211

处室名称

财务审计处

处室职能
拟定全市卫生健康经济政策性措施;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及其监管;提出各类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市级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提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牵头健康扶贫工作。
处室负责人

李白

处室电话

0518-85820191

处室名称

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处室职能
负责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性措施的制定,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卫生健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律法规咨询、解释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培训、管理行政执法证件。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管理协调。
处室负责人

高仕飞

处室电话

0518-80689212

处室名称

体制改革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处室职能
承担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制订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健全药师继续教育制度,指导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工作;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处室负责人

王晓

处室电话

0518-80680713

处室名称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健康促进处)

处室职能
负责拟订健康连云港建设职责分工方案、年度计划和相关制度,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推进健康连云港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督查、考核和评估。具体协调实施健康城市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城镇、健康城镇的创建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健康连云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处室负责人

罗贤标

处室电话

0518-85820175

处室名称

疾病预防控制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处室职能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依法管理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受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处室负责人

朱恒

处室电话

0518-85820209

处室名称

医政医管处(干部保健处)

处室职能
监督实施国家、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援疆等交流合作。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人才”健康绿色通道的组织工作。
处室负责人

张晨

处室电话

0518-85820189

处室名称

基层卫生健康处

处室职能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范、标准,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评价工作,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

周海涛

处室电话

0518-85820196

处室名称

卫生应急办公室

处室职能
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协调全市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处室负责人

刘兆柱

处室电话

0518-85820201

处室名称

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

处室职能
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性措施;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和适宜技术推广;承担与人体健康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处室负责人

范德勇

处室电话

0518-85820161

处室名称

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处

处室职能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健康产业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全市卫生健康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处室负责人

王雯

处室电话

0518-85820691

处室名称

老龄健康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处室职能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推进健康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国家、省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室负责人

王明波

处室电话

0518-80300776

处室名称

妇幼健康处

处室职能
组织实施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范、标准;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母婴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
处室负责人

周晶晶

处室电话

0518-80689213

处室名称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处室职能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处室负责人

陆永国

处室电话

0518-80689214

处室名称

中医药处

处室职能
承担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拟定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中医药事业经费预决算,管理全市中医药专项资金;规划、指导、协调中医医疗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的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的中医药工作;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工作;拟定中医药科研规划,组织实施中医药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养项目。
处室负责人

王庆

处室电话

0518-85820037

处室名称

机关党委

处室职能
负责系统内党建、纪检监察、群团工作。负责系统内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承担市卫生健康委行业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职责。
处室负责人

张坤琳

处室电话

0518-80680729

处室名称

行业工会

处室职能
负责系统内工会工作,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职业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处室负责人

齐玉君

处室电话

1385129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