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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9 17:00:29 信息来源:委基层卫生处 阅读次数: 字号:【

连卫办基层〔2018〕6号




各县(区)卫计委(局)、社会事业局:


为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考核机制,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江苏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苏卫办基层〔2018〕10号)精神,制定《连云港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督查与考核。


各县(区)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基层卫生处。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连云港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价,客观全面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式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医保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一)实施分级考核。


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以县(区)为单位,随机抽取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


各县(区)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具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考核指标。每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


鼓励签约居民代表、社会代表等群体参与各级组织所开展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绩效考核。


(二)考核范围、时间和频次要求。


市级考核覆盖所有县(区)。每年开展1次,对每个被考核县(区)至少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工作原则上在下一年度2月底完成。


县级考核应当覆盖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县级考核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所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维护管理工作。


四、考核结果应用


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向全市通报市级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挂钩,并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参考依据,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挂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