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分类 > 基层卫生 基层卫生
关于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1 17:22:18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号:【

连卫办基层〔2017〕8号


各区卫生计生局(社会事业局):

为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信任度,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决定今年启动建设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活动的通知》(苏卫办基层〔2017〕8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依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各区可确定1-2个年度重点建设单位,并择优向市推荐上报,由市审查后向省申报,全市总计申报2-3家。原则上,重点建设单位应具备服务利用较好、诊疗病种较多、近两年诊疗人次呈良好上升态势等条件,有住院康复床位优先考虑。

二、遴选标准

(一)基本要求。各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指南,结合我市社区卫生服务重点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建设活动。对照国家《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015年版)》《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自评分应达到450分以上。

(二)必要条件

1、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第一名称注册,按期通过医疗机构校验。

2、按服务人口数量业务用房面积达标(1400平方米/3-5万人口、1700平方米/5-7万人口、2000平方米/7-10万人口)。

3、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未出现过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行为或审计无严重问题。

4、两年内未发生过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的,法人未出现过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的。

若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不能认定为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进度

(一)逐级遴选。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查自评、区级考评推荐、市级审查把关、省级复核的程序,遴选出符合要求的优秀候选机构上报推荐国家审核。

(二)时间安排。6月10日前,各区完成对候选机构的考评推荐,并上报市。上报前需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公示不少于5天。市将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候选机构进行资料审查和问题核查,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公示不少于5天,择优推荐上报省。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区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候选机构名单公示(注明已公示、并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2、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表。

3、辅助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扫描件;纳入医保定点机构批复扫描件;区卫计局出具的近两年无医疗事故说明扫描件;2015、2016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报表(卫计统1-2表);反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容院貌和开展活动情况等内容的照片3-5张(JPG格式,不要奖牌照片);创建活动的10分钟以内视频资料(AVI或者MPEG格式,不要将照片以视频的方式播放)。

4、除辅助材料仅需光盘(或U盘)一式两份寄送,其他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盖章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四、组织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将建设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统筹实施,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通过提升运行活力、提升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提升保障条件等举措达到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示范引领的效果。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注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急诊、检验检查、康复护理等能力,加强医疗核心制度建设,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夯实基层服务网底。要加强政策解读和督导检查,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照标准自查整改,尤其要在提高诊疗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医疗质量安全和提升居民感受度等方面下功夫。要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结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找补改提等活动,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全员参与积极性。同时鼓励各地在政策扶持、设备配备、法人管理自主、激励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

(二)严格考评推荐。各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考评推荐工作,坚决杜绝出现程序不严、材料不全、基础数据缺失或错误等现象。重视数据来源的客观性、真实性、逻辑性,紧扣诊疗量、病种种类、人员配备等核心内容自行比对分析2015年、2016年报表数据。严格资料初审和现场考核,对于发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其限期整改,整改不达要求的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均不得上报;对于弄虚作假的,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并减少该区申报名额。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区要深入挖掘典型做法和经验,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荐上报活动典型案例,每个区不少于1篇,要求材料真实、文字精炼、图文并茂,充分展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风貌和活动成效。市将择优在委网站刊登,推荐主流媒体发布,向省推荐上报。

联系人:王静(85820196 、80680705)

邮寄地址:连云港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花果山大道39号公共卫生中心)邮编:222007

箱:lygwsjjfc@j163.com


附件:2017年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表附件.doc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