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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率先制定出台《连云港市卫生计生系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8-10-18 14:05:15 信息来源:委监督处 阅读次数: 字号:【

 

2018年10月15日,市卫计委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率先制定出台《连云港市卫生计生系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失信黑名单等级划分、采集与认定、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和保障进行了规定,划分一般失信行为三项,较重失信行为八项,严重失信行为十一项,将“无证行医”、“医闹”、“恶意拖欠医药费”等行为均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进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全市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含职业病鉴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相对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办法》的出台是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迈出的重要一步,为我市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信用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下一步卫生计生部门将把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力度,积极构造以信用为核心,联合惩戒为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努力营造卫生计生系统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