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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35/2015-00146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1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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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连云港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30年)》编制情况说明
内容概览: 关于《连云港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30年)》编制情况说明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建设健康城市的精神,提高市民健康素质,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满足市民对医疗卫生设施的需求,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益,提供公平可及的卫生服务,进一步深化《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连云港市卫生局委托连云港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连云港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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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30年)》编制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2-20 00:00:00

关于《连云港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30年)》

编制情况说明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建设健康城市的精神,提高市民健康素质,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满足市民对医疗卫生设施的需求,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益,提供公平可及的卫生服务,进一步深化《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连云港市卫生局委托连云港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连云港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医疗规划》),现将《规划》编制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编制依据

  近年来、国家持续关注民生,特别重视医疗卫生改革,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2009年1月)等文件。另外《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生部,1994)、《江苏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08-2015年)、《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部,200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设部,2002)、《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等标准和规范以及《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等上位规划为编制本次规划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二、编制过程

  本规划编制工作自2008年启动,开展了多次不同层面的调研和讨论,主要包括对市区各医院、各公共卫生机构进行了详细深入调查,并对周边及相似城市医疗卫生发展情况进行针对性分析。

  随着2009年《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总规(2008-2030年)》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2009年1月)获批和出台,《医疗设施布局规划》进行了相应调整,并进行了多次汇报修改。

  2011年2月18日,召开了《医疗规划》的专家研讨会,会议听取发改、国土、规划、市(区)卫生局、各医院对于规划的建议和意见。对于床位数指标、医疗服务体系、综合医院布局等方面内容做了进一步修改和深化。

  2011年12月19日召开了《医疗规划》的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经修改形成本次文稿。

  三、编制原则

  (一)广泛调查、集思广益。

  通过深入广泛的调查,摸清包括居民健康状况、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医疗卫生服务状况等现状,正确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的定位、布局。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编制工作,形成多领域、全方位的参与编制规划的工作格局。通过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咨询等形式,进行广泛的交流、积极的争论,形成民主讨论问题的风气,达到集思广益、形成共识的目的。借鉴有关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确保规划编制工作一开始就站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

  (二)明确目标、科学定位。

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卫生设施现状及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未来我市医疗卫生设施的发展目标,科学设立建设规模控制指标体系,预测医疗卫生设施的总体发展规模,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床位总体规模、卫技人员总体需求等,避免建设滞后或过于超前。在此基础上,根据行政区划、城乡发展、人口居住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标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布局布点、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统一规划、重点突出。

  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层次建设。既要全面规划、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推动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从规划的时间期限上可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层次,以近期为重点;从规划的地域范围上可分为市区和市域两个范围,以市区为重点;从规划的指标体系上可分为资源指标和发展目标,以资源指标为重点。

  四、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30年。规划的范围包含两个层次:第一层次,市域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引导;第二层次,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本次规划重点是市区近期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而对全市规划及远期规划主要是确定连云港市医疗卫生设施的总体定位及发展目标,并结合连云港市实际,确定各级城镇医疗卫生设施的配套建设标准。规划文本分总则、医疗机构指标体系、市域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规划实施、附则等六章三十二条。

  (一)总体目标

  到规划期末,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较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人群普遍享有较为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深入人心;卫生资源配置合理,卫生设施和技术先进,卫生队伍素质优良,运行保障机制完善,人民群众健康主要指标和卫生事业发展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医疗机构指标体系

  1、确定人口规模:根据《总规》及《十二五规划纲要》推算,近期2015年全市总人口520万人;远期2030年620万人。近期中心城区总人口150万人;远期200万人。

  2、千人床位数指标预测:连云港市市域2015年每千人床位数为3.8张,共需要19760张床位;2030年达到5.0张,共需要31000张床位。

  连云港市中心城区2015年每千人床位数为6.0张,床位总需求为9000张;2030年达到6.5张,床位总需求为13000张。现状市区总床位数为5695张,近期还需增加3305张。

  3、千人卫技人员数指标的确定:根据2006年至2010年连云港市中心城区每千人卫技人员数变化情况,结合连云港市现状发展趋势,预测2015年末连云港市域每千人卫技人员数为3.8人,卫技人员总需求为19760人;远期2030年末每千人卫技人员数达到5.6人,卫技人员总需求为34720人。

  中心城区每千人卫技人员数为7.2人,总需求量为10800人;至2030年,中心城区每千人卫技人员数为7.5人,总需求量为15000人。

  (三)市域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市域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引导,重点是确定连云港市医疗卫生设施的总体定位及发展目标,并结合连云港市实际,确定各级医疗卫生设施的配套建设标准。

  (四)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1、综合医院规划

  根据预测,规划2030年综合医院床位需7354床。本规划共设置了6家500床以上综合医院,其中新建3家,(改)扩建2家,保留2家。

  2、中医医院规划

  规划在市中医院原址老病房楼南侧建设一座集供应室、科研教学、病房于一体的综合楼,总面积6万㎡,新增床位900张。规划后的连云港市中医院总建筑面积9.3万㎡,总床位1450张。同时考虑中医医院长远发展和市场化需求,本次规划为中医医院发展预留用地,位于海滨新区滨湖路南侧,占地约5公顷。

  3、专科医院规划

  从类别上说,规划保留原有的6类专科(含康复医院),将原新浦第二人民医院明确为眼科专科医院。新增加儿童、老年病、职业病等专科,同时对原有资源进行整合,规模小的可以适当合并,饱和的可以新建医院,位置不合适的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布局。本次规划设置专科医院用地9处。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

  一种是现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将根据片区服务人口和现状用地情况,采取保留、扩建或撤销(改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公共医疗服务机构)等方式。另一种是新建区域,将按照规划的人口布局,3-10万人配置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连云港市中心城区至规划期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为37家。其中保留2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建17家(近期建设7家)。

  新海城区保留10家,新建7家,迁建1家;连云城区保留8家,扩建1家,新建2家;连云新城新建5家;徐圩新区保留1家,新建2家。

  2)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规划设置

  市区下辖各乡镇现状均有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予以保留,老镇区在规划或改造开发过程中需保留中心的用地。

  5、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规划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框架,推进各级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健全预防控制网络、卫生监督网络,应急医疗救治网络等体系,做到全面覆盖,快捷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可及性,有效防范和应对危害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种公共卫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