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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35/2022-00074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2-05-10
文号: 连卫法规〔2022〕4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2年连云港市卫生健康法规(行政审批)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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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连云港市卫生健康法规(行政审批)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5-10 17:38:46

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连云港市卫生健康法规(行政审批)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


2022年连云港卫生健康法规(行政审批)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法规(行政审批)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持续健全卫生健康法治体系,不断推进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为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连云港、法治连云港、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连云港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站位全局,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1.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将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纳入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任务放到卫生健康工作大局中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讲法,以党组会、办公会等形式,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二、开展法宣教育,发挥法治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3.全面落实“八五”普法。依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市“八五”普法规划的编制部署要求,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部署实施《连云港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4.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依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确定的普法任务,利用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突出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及新出台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结合新冠肺炎防控形势,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依法防疫意识,保障和增进群众健康。

5.推进卫生健康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连云港卫生健康行业特色文化有机融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坚持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有机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践行新时期卫生健康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倡导良好医德医风。

三、落实法治工作机制,促进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

6.严格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规定,对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严格开展法治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编制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计划并加强跟踪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及时废止、修订不符合上位法、不适应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理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

8.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委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一律遵循公平竞争基本流程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防止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举措出台。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开展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

9.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系统内各单位法律顾问内部配合,落实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推进法律顾问参与卫生健康重大政策制定、法制审核、复杂疑难案件论证等常态化。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法律专业人士作为法律助理协助处理日常相关法律事务,并加强管理和考核。

10.落实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把法治建设融入公立医院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利运行规则,推动依法治院。

1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落实“谁执法谁公示”,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中,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主动告知执法事由和依据以及有关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事后公开,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12.改进卫生健康执法方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

13.加强卫生健康标准研究。积极组织起草、推荐地方卫生健康标准。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地方标准和标准化试点项目,并进行跟踪管理,加大对已立项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卫生健康标准前期研究和现行标准评估研究,提高卫生健康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14.落实依法防控。坚持依法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动态清零”和“人物同防”,不断提高依法防控疫情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做到有“法”可依。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框架下,用法治作为支撑和约束,科学有序推进防控工作,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疫情防控中的各项问题,用法治的方式来化解疫情防控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另一方面,要切实增强全市卫生健康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普法宣传,加深社会公众对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认知,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意识。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水平

15.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职能转变。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职能转变。加大对基层指导力度,推动自贸试验区卫生健康事项赋权及“证照分离”改革等政策措施落地。重点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着力提升群众办事的便利度、获得感。

16.严格行政审批工作管理。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做好驻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窗口管理,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水平。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牵头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监管,加大对基层指导力度,确保审批改革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

17.加强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严格落实清单制度,做好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清单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维护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8.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支撑。推动委相关业务系统对接政务服务平台,持续融入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逐步实现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一网通办”,提升卫生健康“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

五、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纠纷

19. 发挥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作用。医疗机构建立依法预防风险、处理纠纷机制,主动向群众释法,加强对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指导。协调落实各种调解制度的联动机制,完善行政复议、诉讼、裁决、调解等的衔接机制,形成多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20.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落实委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依法如实办理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事项,确保不发生因应诉和答复因素导致败诉情况。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复议机关复议意见建议,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21.加强案件分析研判。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个案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和杜绝。做好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注重典型案例的收集和研究,发挥好个案指导示范作用,推进依法行政。

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法治素养

2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学习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旁听庭审等活动。

23.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培训,加强“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的研讨培训,强化典型案例的释法和指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职业水准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