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735/2022-00040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2-02-28 |
| 文号: | 连卫〔2022〕1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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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现将我委202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2021年以来,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努力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根据人事变动、工作需要和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市卫生健康委员法治建设暨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分工明确的工作局面。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工作部门部署的法制建设工作任务,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综合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保持与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专题研究,狠抓落实。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制定程序及审查制度,在卫生健康民生领域,及时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法规制度,结合连云港地区实际,制定配套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制定《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推动各条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实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和法治能力考核制度,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专题报告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规定。通过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与相关部门走访沟通,就群众关注的热点议题进行认真讨论,真正使重大的政策项目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带头示范,履职尽责。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反腐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责任,通过推行领导干部任命前考法制度、深化述职述廉述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培养各级领导干部厉行法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系统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观看警示教育片,带头讲党课树风纪,以实际行动为全体党员做出示范。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班子成员、委机关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二)加强制度规范,推进依法决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规范实施。深入推进“五公开”制度,规范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民生实事项目和特色服务发布专题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对公开申请依法分类办理,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2.办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9件,其中主办30件、协办39件,已全部办结。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格执行《连云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严禁使用作废或者失效的文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4.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根据《建立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现行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有效文件、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顺利通过省、市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第三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评估考核,并被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扬。
5.强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建立了公共卫生监督标准体系,通过省级标准化专家组验收,2021年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第七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5号)批准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公共卫生监督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我委标准化工作在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上做交流发言。
6.推进委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参与卫生健康法制审核、复杂疑难案件论证等常态化,构建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2021年委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政策制定,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执法
1.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委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并组织签订《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确保“三个规定”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2.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组织开展2020年度优秀案例选评工作,下发2020年度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例评查情况的通报,通过召开案例研讨会以案释法。2021年我委被连云港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先进单位。
3.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完成执法人员数字签名样式采集、单位和执法人员信息补充、调离(退休)人员执法证件注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
4.扎实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根据疫情期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实际情况,梳理卫生健康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共8项,并在委网站公示。今年我委在全市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暨行政执法案例研讨座谈会作交流发言。
5.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加强对随机抽查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利用网络定期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与查处结果信息,2021年完成国家和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四)依法化解矛盾,构建和谐法治环境
1.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争议纠纷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正职负责人带头示范。
2.健全医疗纠纷处理体系。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纳入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大框架中,持续推进医疗纠纷预防处理“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责任险全覆盖,引进江泰公司联合医调委,共同搭建“调、保、赔、防”四位一体工作平台。
3.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化解争议。我委依法办理处理、办结、回复各类信访事项。
4.做好12345“接诉即办”工作。严格按照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要求,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对派遣案件作出回复。主动与12345平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争议需要协调的案件。
(五)强化学教普宣,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1.深入开展普法守法。制发《连云港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提升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委门户网站等及时转发疫情防控最新资讯,以微专题形式推送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开展“我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优秀微视频征集活动,推荐第一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参加省卫健委微视频评选。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
2.强化法治知识学习培训。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日常法律学习等各类涉法学习要求,机关领导、公务员通过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开展年度法治业务能力提升、审批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全系统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次举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和线上培训。联合市总工会在东海县人民法院举办全市卫生行政执法“模拟法庭”技能竞赛。
3.深化党内法规宣传。委党委2021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党章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等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和党纪教育,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各级党支部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坚持依法防控,完善治理体系
1.组织签订卫生健康管理协议。组织海州区和云台山风景区、连云区和开发区、连云区与徐圩新区签订卫生健康管理协议,目前有关管理协议已全部签订。
2.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进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制定《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从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群防群控机制、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平战结合机制等五个方面,加强机制建设,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以“一案三制”建设为抓手,依法推进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建设;调整更新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及专家库,依法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完善两类机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医防协同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卫生应急核心能力。
3.制定方案,依法做好疫苗接种工作。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相关规定,组织制定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传染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连云港市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做好疫苗接种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从严从实推进,确保疫苗接种安全稳定。
4.突出重点,依法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导各单位做好“两站一场一码头”、学校、社区、水路口岸、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等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增强疫情预警监测的敏感性,指导做好大型农贸市场、水路口岸、集中监管仓等重点场所开展冷链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强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等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加密检测。强化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督导检查。依法持续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
(七)加强医院法治建设,延伸工作内涵
1.专兼结合,加快构建医院法治工作网络。制发《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医院法治工作,外聘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具体法律事务,形成专、兼结合的医院法治工作队伍。目前市一院、二院、妇幼保健院均设立了法治工作机构,医院法务部已按照方案规定要求参与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医院制度建设,对医院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参与处理涉法纠纷和谈判,代理医院参加诉讼和仲裁;开展“普法”及法律政策知识培训教育;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医院研究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文件制度等相关会议。
2.依法执业,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全市各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警务室,各三级医院警务室配备常驻民警,配合公安部门对医院周边开展秩序维护和乱点整治工作,指导医院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委属6家医院全部建成省级“平安医院”,市一院建成省“平安示范医院”。市一院作为市卫生监督巡察员制度试点单位,出台了《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市卫生监督所根据工作需要,在市中医院成立全市卫生监督实践培训基地,成为全国卫生行业依法执业创新试点模式。
3.突出重点,开展行业纠风治理。针对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行业监管。建立行风例会制度、社会监督员制度和行风问题约谈制度,并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行风“九不准”规定和常态进行“四排一控”排查机制。市二院每月推出“菜单式”警示教育,制作《聚焦重点科室如何做好日常廉政风险点的监督》等个性化的多媒体课件,推进行风教育落到实处。
4.依法依规,严守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主阵地。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院感控制各项措施、制度规范,守住红线、底线。加强医疗机构入口管理,实行三级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保持常态化运行和患者闭环管理,严格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第一时间发现可疑人员。严守住了我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主阵地。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服务,积极做好卫生许可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即办件”比例至46.53%,事项办理时限压缩比例为76.43%。所办事项全部在期限内办结。
2.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审批制度和“证照分离”改革。乡村医生注册被省政府纳入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梳理报送市卫健委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在6月底省司法厅来连调研座谈中,我委介绍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做法,得到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制定《市卫健委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办件时间缩短了5%,办件费用压缩了7%,群众满意度提升了10%。
3.继续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改革措施。推动社会办医、医养结合等健康服务业发展;召开血液透析中心的风险评估及监管工作座谈会;推动互联网医院、二级精神病医院建设,指导市一院在开发区筹建“医养结合医院”,开展多部门“一站式”咨询服务中华药港医药企业。
4.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组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专班;制定了《连云港市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制作“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事指南,再造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协助开发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系统平台,组织实施系统操作培训,实现通办联办。目前,各试点单位试运行畅通,状况良好。真正实现“一次办好多件事”,大大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委法规处(行政服务处)被连云港市政府评为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存在问题:一是对照法治审查有关应审尽审的要求,委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有关经济合同等不能及时规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是缺乏具备专业背景的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案件审查审核专业和业务水平要求高,缺乏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法律有关专业人员。三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公共卫生领域的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部门之间配合联动需要从制度层面强化保障。四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仍需健全完善,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二、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市卫健委将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和《连云港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部署,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打造法治卫生健康系统,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保驾护航。
(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制度,修订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等法治制度,完善程序规则。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基础。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加强涉及改革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抓好改革实施工作,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全面实施诊所备案、公共场所告知承诺等许可事项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承诺办理文书、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办事指南;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成效;做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下放工作。二是推动完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系统,通过与妇幼健康信息系统、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人口户籍信息管理系统、民政婚姻登记系统、医保事务系统、社保卡信息管理系统等对接,实现流程交互、数据流转。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有序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工作全市推开。
(三)严格规范卫生健康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法治能力。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各类行政行为。对县区,以法律法规实施、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强化监督指导。
(四)加大医疗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开展诉源治理,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探索建立预防与处理化解医疗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使“两高一低”整治更富有成效。压实责任,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进行监督。突出发挥调解化解争议纠纷功能,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医疗纠纷、行政争议。
(五)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普法宣教工作。一是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市普法办“八五”普法部署要求,启动实施连云港市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二是谋划2022年度重点普法工作,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法治、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管理)人员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六)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注重“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有效归集卫生健康信用信息。依托信用评价,加大信用激励和约束惩戒的实际应用,实行审批监管全链条信用综合治理。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医护人员诚信档案,推进依法诚信执业。
(七)专项治理突出违法问题。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等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以及集中消毒餐饮具、消毒产品、涉水产品、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放射诊疗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围绕职业健康支撑能力不高、部分健康相关产品抽检不合格、非法从事卫生健康服务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