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735/2020-00009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0-01-14 |
| 文号: | 其他〔连卫办医政〕1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
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医疗机构:
市分级诊疗信息系统(下简称分级诊疗系统)应用以来,对提高双向转诊效率、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使用不平衡、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广应用分级诊疗系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以医联体为单位推广应用分级诊疗系统
在医联体范围内转诊时,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分级诊疗系统为患者办理转诊手续,上传患者的既往病史、诊疗相关信息,实现患者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全面推进转诊行为的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接续性服务,实现患者医疗服务“闭环”式管理,通过信息多跑路,让患者少跑腿。同时,充分发挥分级诊疗系统功能,为患者便捷开展门诊(住院)预约诊疗、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二、健全医联体双向转诊机制
各医联体牵头单位要根据各成员单位服务能力,共同协商制定转诊病种及标准,与各成员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理顺双向转诊流程,建立健全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机制。其中,医联体牵头单位要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落实好病人就诊号源、检查检验资源池及住院床位的院内院外应用平台的协同管理,并做好转诊登记及转诊病人回访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分级诊疗系统使用督导考核
我委将以分级诊疗信息系统转诊数据作为医联体双向转诊绩效考核的唯一数据来源,结果与医联体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政策措施挂钩,并纳入医疗机构的年度目标及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内容,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对在双向转诊和分级医疗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医疗卫生单位及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分级诊疗工作落到实处。
对分级诊疗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联系人:许磊,刘永波;联系电话:85820189。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