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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35/2020-00020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0-02-18
文号: 其他〔连卫基层〕2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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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18 15:18:57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


2020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加强基层健康治理和能力建设,对标对表,守正创新,扬优势显特色,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基层卫生岗位吸引力,持续提升基层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快建设以人为本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夯实健康连云港建设的基层基础。

一、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抓住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契机,做好村卫生室规划建设,高水平建设一批甲级村卫生室。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提升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比重。统筹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巩固社区卫生服务站清理规范成果。年内,达到省定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提高到90%以上。

2、提升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水平。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将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项目,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监测指标体系。指导各地按照《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开展建设,年内基本建成5个左右通过省级评估的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

3、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协调推动医保打包付费等支持性政策落地,推进国家试点地区赣榆区、灌云县医共体实体化运行;推动东海县、灌南县出台实施方案,启动医共体建设,年内全市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监测评价,把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基层服务利用作为衡量医共体建设成效的核心指标。

4、扩大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覆盖面。遵循按需建设、扶弱补齐的原则,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城市社区5%-10%的比例合理确定建设计划,年内再建设一批家庭医生工作室。坚持好中选优,高水平建设一批星级家庭医生工作室。积极争取财政对家庭医生工作室给予补助资金,力争取得突破。

5、开展“大基层”体系建设。结合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用好专项补助政策,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常态化下基层服务,以县区为单位,年内力争10%—2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专家工作室或联合病房。探索“大基层”体系建设,推动一级医院、诊所、门诊部等社会办医资源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健康管理。吸纳社工、志愿者以及社居干部参与支持基层卫生健康服务。

二、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6、抓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出台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配套措施和分年度实施计划,逐项落实。年内全市为基层引进、培训、下派1000人以上。开展卫生人才强基工程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监测,适时通报。对措施得力、基层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的地区,推荐上报省予以激励表彰。

7、推进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县区及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建设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年内确定一批重点建设单位。落实实训基地师资准入、实训教案、操作实践、电子化考核、质量评估等工作规范,在实训基地推广不少于10项适宜卫生技术。成立市基层卫生人员实训指导中心。

8、落实人才专项补助办法。开展新一轮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人,并落实骨干人才协议工资制政策。鼓励各地按照不低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技人员总数8%的比例,扩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规模。实施全科医生专项补助办法,兑现补助资金。

9、实施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项目。落实国培项目,组织做好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组织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乡村医生参加务实进修,全市完成进修300人以上。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参加省孵化中心专家讲堂远程视频教学,提高项目培训同质化水平。继续遴选推荐全科医生参加出国研修。

10、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督促各地及时足额发放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对工作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或约谈。提高乡村医生健康管理服务能力,积极拓展业务收入来源。推动建立“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池”,做实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障缴费基数,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医疗责任险、工伤保险,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1、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强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任,整合利用好市、县专家资源,加强培训指导,规范操作流程。组织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能力标准对标找差,持续改进和提档升级。年内,各县区达到国家能力基本标准、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比例达到60%、10%。

12、推进社区医院建设。稳步扩大社区医院试点机构数量,各县区都要选定1-2家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设社区医院,重点围绕大基层体系建设、医防融合、首诊签约、打造综合服务平台等领域创新探索。开展社区医院示范县(区)建设,提升区域内社区医院整体建设水平。年内,力争建成2-3个江苏省社区医院。

13、深化基层特色科室建设。继续争取省扶持政策,培育建设基层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重点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老年病领域倾斜。到今年底,力争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特色科室。新增一批省级基层特色科室。适时开展特色科室建设效果评价。

14、提高孵化中心帮带基层能力。明确孵化中心教育、培训、帮扶任务,开展孵化中心工作考评和优秀孵化中心评选。新增皮肤科、肾内科、肿瘤内科、精神心理、影像科等领域基层特色科室市级孵化中心。协调推动各级孵化中心与基层机构上下联动,分领域组建专科专病联盟,广泛开展宣教普及。

15、强化基层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基层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严格执行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加快提升医疗质量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抗菌药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加强基层医护人员培训,规范执行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16、提升基层机构教学科研能力。鼓励支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医学院校教学实践基地,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医生培养培训模式。积极推动面向基层的科研课题立项,支持基层机构和人员,借助上级专家资源,联合开展常见病综合防治、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科研课题研究。

四、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

17、保障重点人群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残疾人等十类人群为重点对象,做实签约服务。加强分类指导,制定目标人群服务包,重点人群签约率稳定在70%以上。合理确定贫困人口慢病签约“应签”范围、服务目标,年内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免费提供一次基本健康体检服务。将肿瘤、慢阻肺等常见疾病纳入签约服务重点范围。

18、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探索在医联体(医共体)建设背景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上下联动;探索实践家庭医生费用守门人角色定位,创新医保政策支撑下的慢病管理服务机制;探索商业保险参与的签约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居民主动注册家庭医生的服务机制。年内在上述重点领域,新增一批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单位。

19、开展预约上门和家庭病床服务。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向社区、小区和家庭延伸,鼓励签约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养老院。积极开展预约上门服务,鼓励开设家庭病床,推广“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地区经验。年内选取1-2个县(区)开展预约上门和家庭病床服务试点。

20、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队伍。吸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加入家庭医生队伍,鼓励知名专家领建家庭医生团队,促进权威专家与家庭医生团队有机衔接、紧密互动,做到精确分诊、服务接续。引入家庭药师、健康管理师、检验师等专业力量,拓展签约服务内涵。探索设立首席家庭医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1、推广签约服务成熟经验。以连续性健康综合管理为核心,推广一批首诊签约服务精品包,重点人群基层首诊签约率达10%。做精做优“点单式”签约,依托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库,结合地方实际需求,提升相应业务能力,开发“点单签约”操作系统,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及延伸医疗服务项目。

22、营造签约服务良好氛围。通过新媒体、融媒体、自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签约服务相关政策,引导社会合理预期。推广应用江苏省家庭医生服务统一标识,加大家庭医生公众宣传片推广力度,组织做好“5·19世界家庭医生日”活动。组织开展以急救技能为重点的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竞赛。

五、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3、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将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80元,新增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我市资金管理办法。推行购买服务,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参考价格。

24、明确年度绩效目标。按照《连云港市“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要求,明确2020年原有12类项目绩效目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目标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其他指标与2019年保持一致。

25、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核查清理,稳步提升档案质量。将建档管档作为签约服务基础内容,全面落实由家庭医生团队管理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要求。稳妥向签约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查询,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

26、深化医防融合试点。开展国家基层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试点,落实《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通过统一管理指南、统一人员考核、统一质量评价、统一监测评估、统一宣教内容等“五统一”管理,提升基层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能力。

27、强化预防接种管理。落实《江苏省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主体责任,配足配强预防接种人员,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等安全接种核心制度,做好疫苗预防工作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基层条线指导并督促设立在基层机构的预防接种单位做好内部管理。

28、增强项目宣传效果。加强宣传,提升居民项目知晓率,通过印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资料等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推进项目承担机构信息公开公示,做好经常性维护,确保开放信息真实有效。做好项目经常性宣传和主题宣传,落实张贴宣传壁报、播放公益广告、明示国家项目等宣传措施。

29、改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原有12项服务进行统一评价,突出重点指标抽查复核,突出政策落地、居民获得感。按照评价结果,对于享受市补资金排名最后一名地区,按市应补经费(不含新划入项目经费)5%扣减资金;扣减资金按60%、40%比例,分别奖励享受市补资金排名第一、二名地区。

六、推动强基层重点政策有效落实

30、建立自主灵活的用人机制。在紧密型医共体内部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制度。落实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政策规定;对基层编制数额难以满足业务需要的,采取政府购买岗位办法保障工作开展。探索在基层机构开展编制备案制管理,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

31、强化政府财政经费保障。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的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新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更多更优服务。将事业编制和备案制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根据地方财力按一定比例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32、促进基层医疗服务合理定价。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衔接,合理制定和调整诊疗、诊察、护理、床位、康复、手术、中医、健康管理等服务项目价格,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选择一批适合基层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诊疗技术项目,实行与二类医院同病同价。

33、提高基层医保分配额度。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比例达到60%以上,支付给基层的医保基金达当年筹资总额30%以上,并确保医保基金支付给基层机构的比例与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比例保持同步增长。推动上述政策落实,争取将符合规定的签约服务项目以及延伸处方、慢性病、家庭病床等新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门诊按人头结算,由家庭医生管理医保费用。

34、完善基层绩效工资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在现有绩效工资政策水平基础上,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10%左右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提高全科医生工资水平。鼓励以县区为单位核定基层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实行区域内绩效工资总量统筹调配使用。建立基层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35、提高基层中高级岗位比例。落实《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将基层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提高到50%、20%。对社区医院、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以及由二级医院转型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二级医院设定其岗位等级比例。落实好基层全科医生高级职称超岗位聘用政策。对实行人员编制备案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核定人员总额核定岗位总量;尚未实行人员编制备案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实际开放床位、病床使用率和门诊病人数等综合测算,核定岗位总量。

36、促进基层用药目录上下衔接。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一定数量非基本药物。规模较大、功能较强机构,经市批准可参照二级综合医院配备使用药品。在医联体内加快构建有利于双向转诊的药品配备模式,确保上级医院下转到基层的常见病、慢性病及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的用药需求。鼓励在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内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配送和管理模式,实现各医疗机构间药品资源共享。

37、支持基层机构拓展业务范围。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全程、连续健康管理上,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与上级医院形成差别化的服务供给。支持基层机构合理拓展医疗服务范围,具备相应能力条件的允许开展三级及以上手术,办理相应技术准入手续。推进基层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七、统筹做好相关综合管理工作

38、实施基层信息化提档升级。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市作为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省级试点市,全面做好各项试点工作。按照省制定的功能规范和数据集标准,进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改造,提档升级基层综合业务系统,统一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以及健康管理的核心业务系统应用,提升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标准化程度,强化标准执行,促进互联互通,避免信息孤岛。

39、加大农村卫生工作推进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提升行动方案》和苏北农村住房改善等有关农村卫生工作要求,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分解,加强部门联动协调,牵头督促各业务条线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40、抓好基层党建和风险防范工作。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着力纠正凡事要求基层“工作留痕”的简单做法,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好乡村医生等重点人群信访和稳定工作。